現代的香港人都很喜歡用一些很古怪的英文名。聽過有人叫自己做Pee Pee Chan,又試過在灣仔見到有醫生的英文是Porky Chan。總之盡可能地怪。
我不明白為何人們要自創英文名。英文有很多名字在香港都很少人用。例如:Siegfried、Tristan、Alistair、Algernon、Rory…等等, 女的有Gwendolyn, Mildred, Deirdre, Madeline, Viola...etc。自創名字之前,何不上網搜索一下。如果想有個突出的名字,其實直接將自己的中文名音譯為英文就夠了,何必多加一個英文名?我叔叔當年就是因為中文名的英文發音太難,結果在加拿大打工時,被老闆硬加了一個英文名。
太太的表哥也很討厭香港人唸Robert的方式,人家明明好地地叫Robert,偏偏香港人就是要盡力醜化他,唸做"蘿拔"。Robert有那麼難唸嗎?
談起Robert,我想香港也有不少人不知道Bob是Robert的短稱。我相信在香港很多叫Bob的人,如果你叫他Robert他都不會回應你。另外劉德華和許志安的英文名是Andy,其實Andy的長寫是Andrew。我當年在英國讀書,同年級很多人叫Andrew,不過不是每一個都喜歡我們叫他Andy。試過一次我朋友叫一位叫Andrew的同學為Andy,結果被他痛罵:「Don't call me Andy!」但是我想如果我稱呼劉德華或許志安做Andrew,他們應該不會理會我。
當有很認真的話要說時,外國人會呼別人的全名,以表示現在要保持關係上的距離。在Saving Mr. Banks中,Walt Disney帶了P. L. Travers去迪士尼樂園,在旋轉木馬,一直稱呼P. L. Travers為Pam的迪士尼命令她騎上木馬。「Pamela, get on the horse。」P. L. Travers聽到,以為有什麼重要事情,所以就上了木馬。(其實迪士尼只是跟人打賭能否令她坐上樂園內的遊戲。)在片末,P. L. Travers有認真的事要說時,也以Walter來稱呼迪士尼。(Walt其實只是短稱。)在Friends的其中一集,Joey忽然煞有介事地以Michael來稱呼Mike,使Mike憂慮起來,也便以Joseph來回應Joey。
此外,不知為何有些人會在人家的名字(不是姓氏)前加上Mr.或Ms.。讀英文時已經學過Mr., Miss, Ms., Mrs.等都只能加在姓氏前面。這真的不應該搞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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