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

拒絕交換禮物

小學時,在老師的建議下,第一次參加交換禮物這個遊戲,當時的上限是10元。結果我買了一個11元的小玩意來交換,但是由於它體積太小,老師要我確認買了多少錢才讓我繼續參加。(現在回想當時的老師和同學真的很小心眼。)最後我換來了一個木製的螳螂模型,都幾有趣。

我想香港人喜歡玩交換禮物是因為想收禮物,但是如果要買禮物給所有朋友,又負擔不來,所以發明(或發現)了交換禮物這個遊戲。但是我想很多玩過的人都會發現自己即使花了不少心思去買禮物,但是結果往往只是換來一些不合心意的東西。最後都只是做成浪費。(據說最多人投訴是換來一隻水杯。)

其實如果你買禮物時沒有目標對象,又如何可能買到一份合對方心意的禮物呢?買的時候甚至連對方的性別都不知情,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。長大之後,沒有一次的交換禮物是換到我喜歡的東西,加上我在英國讀書時,對聖誕節的了解增加了,尤其是買禮物應該買一些對方真正想要的東西。所以我不再參加交換禮物了。始終人應該明白,世上不會有不勞而獲。如果有,你應該非常感恩。

有一年,我的團契要我們互相購買禮物。每人都要在紙上先寫下自己想要的東西(印象中有限定價錢),然後將紙張放在箱中,大家互抽,然後按照紙張上的要求去購買給對方。我買的是一隻Classical Music的CD。雖然禮物沒有了神秘感,但是至少沒有做成浪費,也是一件好事。畢竟世事不可能完美。

聖誕節不是一個跟朋友開派對的節日,是跟家人一起渡過的節日。所以在歐美國家,聖誕節當日是沒有店舖或餐廳開門營業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