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是一個新加坡女孩。當時在大學校園內的新加坡群體中,她被戲稱為Pretty Woman。因為她真的很漂亮。當然我都是這樣覺得。我不會形容她的外表,因為我覺得沒有太大意義。看此文的人就以各自認為漂亮的女人的形象來代入她就好了。
我當初完全沒有追求她的意思,畢竟人家是美女。不過因為她也是基督徒,所以我們也有一些事務上的聯絡和交流。她不常來我們的國際團契,她星期日去的教會也跟我們不同,我也沒有多事,因為每人都有自己的屬靈需要。
她在九月開學時說我由香港回來後胖了不少,像Humpty Dumpty般可愛,再叫我送巧克力給她。當時我都好意外,因為似乎她對我有點意思。巧克力我送了。之後我問她有沒有興趣一起去看Phantom of the Opera?當我因為其他事情去到她和她的好友H住的那邊時,她說我們和H和H的男友K一起去。(基本上我沒有選擇,她已經決定好了。)
每年11月5日,英國有一個傳統的Bonfire Night/Guy Fawkes Night。大學安排了巴士讓我們去參加一個在附近的Bonfire晚會。我那晚穿上我那件千元大衣,上了巴士之後,我同班的男同學跟我一起坐。之後她上車時坐在另一個男同學旁邊。她的女同學C見到馬上耍手,說No, not approved。下車之後,好快她就見到我,覺得我穿大衣好好看(事實上很多人覺得我穿那件大衣穿得很好看,我到現在都留著它。)便走過來缠著我。整晚她都和我站在一起。可惜奇怪地當晚的菲林/照片全部都不見了。
到12月我們真的去看Phantom of the Opera時,反而其實沒有什麼。她和她的女同學C去了買東西再去。當時我問H的男友K,她們要帶著shopping入場嗎?K回答說:"That's what I thought."到了當天我是和H一起去劇場。K和J還有J的同學C都在劇場等。之後我們有位同學M的兄弟來了探他,M叫他跟J她們一起出市區逛街。之後J又跟他說Phantom of the Opera很好看,結果他當場買票進場,我們由4人變成了6人了。(不是2人已經夠悶。)不過他不是跟我們坐啦。
Intermission時,本來我們的坐位是K(男)、H(女)、我(男)、J(女)和C(女),不過我買了幾包紙包飲料回來之後K和H就換了位置。(我覺得是J不喜歡H坐我旁邊。)紙包飲料一包我給了H(我叫K付錢時他裝傻),之後給了J一包。我問J的同學C要不要,她說不要。我說好彩,之後C作勢打我,然後J問C什麼事?C告訴J之後,J眇了我一眼之後向C說我跟你share。我說是C說不要的,J不理我。第二天,J將她在intermission買的Phantom of the Opera杯送了給我。
可是之後我搞垮了我們之間的關係。當時我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…之後我們都沒有再次約會外出了。
當年J最愛的歌: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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