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迪士尼樂園建成開門已經十年。我和太太總共只去過四次:2006年4月、2011年3月、2012年10月和2013年9月。其實我們對它的整體感覺是不錯的。甚麼不平等條約之類,我不覺得是那樣,那塊地本來就是要填海興建十號碼頭,不過最後取消興建而改建成迪士尼罷了。李嘉誠興建十號碼頭,難道他會出錢填海?
你看新加坡爭著要建環球影城、上海和北京又爭著要建設迪士尼和環球影城,就知道他們見識到了香港迪士尼是好東西。
梁振英說香港政府與迪士尼正在研究第二期發展計劃,坦白說我沒有想到這麼快就會動手。因為第一期似乎仍然有不少空間可以擴建。但是今次有提到是因為想在第二期建成之後,再返回第一期繼續擴建,讓兩個樂園都有人流,不會所有人湧入第二期而令第一期水盡鵝飛。這就清楚明白了。
第二期會興建甚麼其實都可以說是沒有甚麼懸念,主要因為美國迪士尼在剛剛過去的D23展覽中表示,加州和佛州的迪士尼都會興建「星球大戰」主題區。香港迪士尼本來有機會興建Star Tours 2,不過後來被Iron Man Experience所取代。現在香港迪士尼可以在第二期興建這個星球大戰主題區,並且把Star Tours 2也加入去,令整個園區更加完整。(加州的Star Tours 2和星球大戰新園區將不會放在一起。)
另外一個幾乎走不了的新園區一定是2017年在佛州開幕的Pandora: The World of Avatar園區。據說迪士尼主席Bob Iger向霍士影業付出了極多的版權費用,以取得全球主題公園專利費。他肯定不會讓Pandora只出現在佛州。現在我們知道上海和東京都不會有,那麼香港迪士尼第二期極可能會有。
最大的問題,第二期樂園數以百億計的龐大建設費用,年賺只數億元的香港迪士尼如何承擔?政府如果再次注資,市民未必同意,因此在立法會內的阻力一定很大。我的想法是不如索性將政府和迪士尼共同擁有的「香港國際主題公園有限公司」上市發行新股集資。
香港迪士尼已經超過連續三年賺錢超過5千萬,市值也肯定超過40億,主要業務也在香港,完全附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條件。只要迪士尼的控股量價值不低於19億港元,就不會違反它跟政府的協定。假設雙方現在總控股量是100萬股,只要再發100萬股新股來集資,以興建第二期樂園為目的,由市場自行決定是否投資,相信是最符合市民期望,也是最有效率的做法。當年日本東京迪士尼海洋也是靠Oriental Land Company上市集資而建成,香港迪士尼大可以照辦煮碗。
支持上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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