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太太去了跟同事晚宴,我一個人沒有什麼好做,見到康怡戲院有《濁水漂流》,5:50分的場次,放工去剛剛好,所以就去了即場購票入場觀賞。
我心裡想,像《濁水漂流》這樣批評政府、警察和康文署的電影,《濁水漂流》中,輝哥不停講「政府做X錯嘢就要道歉!」在國安法的管制範圍開始沾染電影界的情況下,未來多數不能上映。趁仍然可以看,就要盡快看了。
電影是三級片,相信主要原因是粗口和毒品(而電影中的角色真的是粗口橫飛),因為我不記得有裸露鏡頭。一開始就有吳鎮宇飾演的輝哥吸毒,而且看起來感覺頗為真實,雖然我沒有真的見過人吸毒。
其實片中的露宿者吸毒、盜竊、賣淫和打架,甚至藏有槍械,不能說是良好市民,但是電影重點是康文署和警察仍然沒有權利和資格丟棄他們的家當。輝哥說:「難道老同就好好恰?」這是很真實的。我們不能用錯誤的方法去解決問題。
片中的蘭姐不幸地失去了一雙腿,卻令她和陳姐因禍得福可以入住公共房屋。顯示出只要提供到合適的協助,原露宿者也可以好好地生活。想解決問題,就要用上正確方法。
陳灼明(明哥)和甘浩望神父都有客串演出,提高了電影的真實性。我感覺這齣電影很有點香港版《浪跡天下》的感覺。大家都是因為過去的種種而成為無家可歸的人。只是《濁水漂流》的角色不只被歧視,更被政府部門打壓,連少少尊嚴都被剝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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