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亞洲電視(我只看這個節目)的《時事追擊》,談及西貢大浪西灣由"不包括土地"被政府強制改為"郊野公園"土地,感到有點不是味兒。
我也有去過大浪西灣,事實上西貢東郊野公園我在中學時(80年代中後期)已經開始有去。因為我很喜歡那裡的大自然氣息。但是,我也很尊重當地的村民,百多年來都在那裡生活,亦為我們這些假日來客提供飲料甚至食物服務。不少市區人去到,都會大大聲的呼叫餐蛋麵,但是在當地,其實一碗餐蛋麵可是得來不易。
現在政府的做法是將村民的土地由原來屬於他們的"不包括土地"轉變成為屬於公眾/政府的郊野公園土地。即是說他們不再成為土地的擁有者。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我們不可能因為覺得你居住的地方風景秀麗、空氣清新而強行將你的土地據為己有。那是第三世界的做法。
聖經中大衛王貪圖拔示巴(Bathsheba)的美色,用計將她搶到手。結果惹來了神的憤怒。政府現在這樣做,在我看來跟強搶民女沒有分別。
其實想保育大浪西灣和西灣村,不一定要將它改為郊野公園,也可以將它改為農業用地,只可以用來耕種和有限度地興建村屋便可以。我們總要保障西灣村居民的生計,才是正確的保育。把村民趕絕,大家以後也不用再想吃餐蛋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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